天津北辰区2025春季学期小学随迁子女转学指南
2025年春季学期天津北辰区小学随迁子女转学指南
一、转学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北辰区小学将接收一年级至五年级的转学申请,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持有北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且目前在其他省市或天津市其他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注:上述“在籍学生”指在全国学籍查询系统中显示为“在校”状态的学生。
二、转学条件
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申请转入北辰区学校就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实体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自有住房者: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需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住房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北辰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灵活就业证明,以及北辰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上述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需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并保证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2025年1月、2月的社险缴费证明。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如申请转入小学就读,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5年1月2日至1月17日,符合条件的法定监护人需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初审结果。
(三)统筹安置。202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因素,统筹安排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不服从统筹安置的学生,我区将不予接收。
(四)现场验证。2025年2月13日至2月14日,学生及其监护人需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验证通过后,学校将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验证未通过的学生,学校将当场(电话)通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到校上课。2025年2月17日,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到校上课,并在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家长需协调原学籍学校及时将学生学籍转入安置学校,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情况。
转学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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