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户籍学生2025春季学期初中转学安排公布

    时间:2024-12-13 12:05:02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

    2025年春季学期天津北辰区初中转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我国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指导,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现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我区初中接收转学申请的年级为七年级至八年级,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学生须具有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天津市其他区就读的正式在籍学生。

    注:上述“在籍学生”指在全国学籍查询系统中显示为“在校”状态。

    二、转学条件

    (一)北辰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学,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证明材料。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5年1月2日至1月17日,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需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在转学登记期间,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三)统筹安置。202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对初审合格的转学申请学生,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区内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因素,进行统筹安置,并将转学名单通知相关接收学校。不服从统筹安置的学生,我区将不予接收。

    (四)现场验证。2025年2月13日至2月14日,学生及其监护人需携带所有转学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具体验证时间以接收学校的通知为准。验证通过后,学校将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若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学校将现场(或电话)通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到校上课。2025年2月17日,通过现场验证的学生按照接收学校的要求到校上课,并在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学籍转入手续。家长需协调原学籍学校及时将学生学籍转入安置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四、其他事项

    1. 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再办理转学。初中学生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 学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由监护人亲自申请和办理。在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如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相关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3. 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用书已根据上学期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面临教材不足的问题,需与转入或转出学校沟通,自备教材。

    5. 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北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的代办承诺,以防上当受骗。

    转学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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