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黑龙江省(入口 流程)(2025参考)

    时间:2025-06-10 08:51:03作者:admin分类:教育资讯2

    一、系统入口与准备工作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入口统一通过全国平台接入,需使用火狐浏览器访问指定网址(如遇变动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为准)。首次登录需使用学校分配的初始账号密码,进入后立即修改密码确保安全。操作前需确认电脑已安装Excel 2003或2007版本,用于数据导入模板处理,同时检查学籍系统信息是否完整,否则将影响资助系统登录及数据同步。

    二、核心操作流程

    1. 学生信息管理:登录业务操作账号,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模块。通过"在校学生信息查看"核对学籍同步数据,在"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中选择年级、班级,逐项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民政扶贫指标(如建档立卡、低保等类型),保存后完成基础信息填报。

    2. 困难学生认定:切换至"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勾选需认定的学生名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等级,填写认定原因(如家庭负债、低收入等),提交班级及年级认定意见,保存后完成资质审核。

    3. 资助项目申报:进入"资助项目管理"选择对应资助类型(如寄宿生补助、非寄宿生补助等)。通过下载模板批量导入或手动添加受助学生名单,填写本学期应发金额与实发金额。提交后切换学校审核账号进行二次审核,最终由主管部门核定。

    三、资助标准明细

    黑龙江省执行国家统一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每学期500元,初中625元;非寄宿生按困难等级区分,一般困难学生每学期100元,特别困难小学生250元、初中生375元;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专项补助1500元/学期。资金发放需在系统中录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号,款项将直接打入指定账户。

    四、关键注意事项

    操作需严格遵循每月25日系统维护周期,避免数据冲突。学籍信息修改后需等待24小时同步至资助系统,跨省学生及无身份证号者无法录入。资助名单每学期仅维护一次,禁止重复提交。若遇系统故障或数据异常,应及时联系属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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