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2025年春季外省市七至八年级学生转学指南速递
天津和平区2025春季外省市七、八年级学生转学指南
依据《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结合和平区的具体情况,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在外省市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转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基本条件
(一)学生须在登记截止日期前取得和平区户籍,以户口簿上注明的落户时间为依据,户主应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学生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所有人应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需持有全部产权;
(三)学生在外省市七、八年级就读,并具备全国电子学籍,其“全国学籍查询”状态显示为“在校”。
二、转学办理流程
(一)网上登记
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17:00,学生或家长需使用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进行网上登记,该系统不支持手机和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登记流程包括用户注册、信息填报、上传相关材料等,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和平区2025年春季学期外省市初中转学”报名凭证。
登记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5年春季学期外省市初中转学”任务下进行信息填报。
2、网上填报时,“学生(或幼儿)序号”栏填写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
3、系统中的“招生学校简章”为和平区中学的简介,转学学生将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中进行统筹安排。
(二)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七年级学生:12月24日上午9:00-11:00;
八年级学生:12月24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无需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含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含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5年春季学期外省市初中转学”;
(4)《和平区初中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需下载并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名;
(5)如户口簿无法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学安排
通过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被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自2025年2月10日起,安置学校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报到入学。未按时到校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推荐资格。根据市教委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的规定,学生需在同一所学籍校连续就读三年才有资格参与指标推荐。
2、家长及学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信息错误或材料不实导致无法正常入学或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家长应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的“消息通知”栏目。
4、学生转学的全过程中,由和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办承诺,以免遭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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